城乡市集在全国各地普遍可见,但近年来在浙江,通过为低收入群众和灵活就业人员等群体减免摊位费、带动村居民家门口就业、开展公益慈善活动等方式,热闹背后更融入了“共富”元素。日前,浙江专门印发《关于促进共富市集持续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》,旨在进一步培育发展共富市集,扎实推动共同富裕先行示范。 据介绍,在传统市集发展的基础上,今后,浙江将更加注重对农村及结对共建地区消费帮扶,更加注重带动重点群体就业创业,更加注重融入传统文化和公益便民服务,着力建设具有“共富味”“融合味”“烟火味”的新形态市集。对此,浙江明确提出,优化市集规划布局,提升管理服务水平,以及开展星级评定工作。 在市集的形式上,浙江提出,一般采取“长期性+周期性”“固定场地+流动摊位”等方式予以灵活组织,并按照不同类型,走好个性化、差异化发展之路。像乡村型共富市集,以持续拓宽村集体经济和农民增收渠道为主要目标,突出地域特色,传承乡村习俗,带旺乡村经济,激发乡村活力;社区型共富市集通过开展惠民消费、助农增收、政策宣传等活动,推动服务与社区治理相融相促;街区(景区)型共富市集则主要依托商业综合体、农贸市场、风景名胜区等场所举办,通过设置共富摊位、对口帮扶展位、与“共富工坊”联建合作等举措,积极开展社会公益活动。 在运营主体上,浙江将着力引导国有企业、强村公司等发挥优势,结合主营业务,积极参与共富市集建设,并探索整体运营、委托运营、联合经营等模式,鼓励市集引入专业公司、龙头企业,以及鼓励党政机关、国有企事业单位免费开放内部场地,带头为运营主体举办市集创造条件。 除了推动建立健全产销合作体系之外,浙江还将依托各地零工市场,加强市集临时用工和灵活就业信息共享,帮助困难群众“家门口”就业。聚焦市集就业群体的技能提升,浙江将为他们提供创业指导、技能培训、项目孵化等服务,加快培养一批“市集经纪人”“市集主理人”,并推动其从“打工者”变成“合伙人”。 根据计划,浙江将加强市集品牌培育,着力打造一批特色鲜明、带动性好的共富市集品牌,到2027年,全省将打造百个具有全省示范引领作用的共富市集,年策划举办千场特色市集活动,年带动重点群体人均增收万元以上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