近年来,吉林省依托乡村资源优势,围绕做好“土特产”文章,坚持小而精、特而优,将发展庭院经济作为促进农民增收的重要渠道,助力乡村产业振兴。通过大力实施政策引导和资金奖补,积极探索“庭院+”发展模式,推动全省庭院经济发展面积由2023年的7.3万亩增加到31.8万亩,带动脱贫户近18万户,人均增收1300余元,使庭院经济形成产业、融入市场,成为推进乡村振兴的强大引擎。 加大政策扶持 让小庭院形成大产业 持续优化专项扶持政策。吉林省农业农村厅先后印发《吉林省促进脱贫地区高质量发展庭院经济实施方案》等政策文件,把发展庭院经济纳入促进农民增收政策、棚膜政策扶持范围,与美丽庭院创建相结合,明确山区农村发展林下经济也可享受庭院经济奖补政策,并鼓励市县结合实际通过种养殖面积和增收效果再进行奖补,持续加大庭院经济发展支持力度。 因地制宜实施产业项目。鼓励脱贫人口打破房前屋后发展庭院的固有模式,在自家庭院之外发展小型渔业、稻田蟹等飞地庭院经济;支持因地制宜将村内无人居住的“空庭院”、房前屋后的“闲置地”、道路两侧的“零散地”、空心房整治后的“拆后地”等资源转变为“庭院经济+”等新型庭院经济;引导农户依托庭院空间发展高效特色种植、特色棚膜养殖,开展庭院棚膜采摘,发展药材、貂狐等经济动物和鱼鸟等观赏类品种,打造形成“美丽”经济;把一家一户的庭院经济融入到本地特色产业发展大局中。 抓细抓实技术指导培训。发挥全省2.6万名乡村振兴指导员、2800名农业经理人和专业农机手等乡村振兴领军人、创业致富带头人指导服务作用,深入庭院经济农户家中开展“点对点”科技培训、技术指导和先进实用技术推广,有效增强农户发展庭院经济的信心和本领。引导他们带头发展庭院经济,继而引领更多人有目标、有布局地开发庭院产业,实现更大收益。 创新发展模式 让小庭院融入大市场 积极采取龙头企业订单模式。引导农户与大型农业龙头企业合作,根据企业原料需求指导开展订单式生产,采取统一供种、统一技术、统一回收等形式,建立稳定供销关系,实现互利双赢。辽源市西安区谦和村组织农户与吉林省文农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合作,由农户先购小猪并按照“绿色、无抗”养殖规范养大后由公司回收,农户每头猪能赚取利润约500元。 合作社代种代养模式。由村党支部领办合作社,与农户建立种植品种、生产标准、农资供应、技术指导、产品质量、产品销售合作关系,形成分散生产、群体发展、联合经营合作发展庭院经济模式。延边州汪清县组织各村党支部领办合作社,通过合作社代种代养代销形式,帮助无劳动能力或外出务工脱贫户(监测对象)发展庭院经济,2024年仅通过代种木耳方式一项就带动1137户1784人平均增收487元。 产业品牌拉动模式。在已经形成区域品牌产品和优势产业的地区,支持农户集中连片种植并按品牌规范标准发展庭院经济。大安市引导农民种植辣椒,在规模迅速扩大并形成品牌后,政府因势利导对发展辣椒产业的脱贫户每平方米奖励4元最高不超过1600元、一般农户每平方米奖励2元最高不超过800元,带动全市8127户农户庭院种植辣椒4732亩,户均增收3165元。 电商销售带动模式。搭建庭院经济综合信息和电商服务平台,聚焦供给和需求两端,利用微信、抖音等新媒体社交平台拓宽产品销售渠道,与城镇有需求的居民、商超签订产销合同实行定向生产、商超专卖。 坚持多元推进 让小庭院发挥大效能 打造融合发展“打卡地”。挖掘庭院的休闲功能,将传统的单纯种养业向休闲农业、乡村旅游、加工采摘三产融合新发展模式转变,打造乡村旅游“打卡地”。公主岭市大岭镇黄花村坚持发展庭院经济与乡村旅游相融合,培植新的庭院经济增长点,通过“庭院+采摘+网销”模式,鼓励种植户开办小型采摘园,指导农户宣传推介本村果蔬产品,网销带货,吸引更多游客“进棚到院”,截至2024年底,全村已建成果蔬大棚和冬储温室170余栋,果蔬大棚年总收入超过1200万元,带动98户农民户均增收约2.1万元。 建设新品技术“试验田”。联合企业、高校、科研机构在庭院开展新品种、新技术、新模式试验示范,推动庭院经济成为承接新品种新技术的“试验田”。 培育乡村业态“百花园”。鼓励农户以庭院经济“小种植、小养殖”为基础,延伸打造庭院“小手工、小加工”等多种业态,积极发展乡村加工业、提高产品附加值,塑造乡村产业发展“百花园”。近年来,靖宇县将蓝莓种植作为庭院经济的主导产业,目前,蓝莓产业已成为当地带动农民增收致富主导产业。 据了解,吉林省已实现1489个脱贫村庭院经济全覆盖,带动约127.14万户农户发展庭院经济,户均年增收1000元以上。 |